• 快速登陆  |  注册成会员       工作人员查询:
     
  • 首页〉 > 信息之窗 > 内容
  • 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会

    2018-08-23 14:12:20 | 来源 品牌315网

      品牌315网讯(郑一珍 佘学军)2018年8月10日下午,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会。会议由蓬溪县成立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世桥主持。

    \


      会议就蓬工质发【2018】5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要求,结合工质部门职能职责,对我局相关股室、各所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分工。

      (一)加强保健食品药品的消费宣传引导。结合工商部门职能职责,重点针对老年人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拉横幅、印资料、发警示等形式,进社区、进村社、进集镇、进养老院等场所普及保健食品、药品消费知识。

      (二)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三)虚假宣传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采取虚假、夸大、欺诈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检查经营者是否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和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药品行为;检查经营者是否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行为。

      (四)及时处理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投诉举报。梳理、及时处理12345、12315热线和各级消委会受理的有关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职责范围内的消费纠纷,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启动“诉转案”对接机制,移送执法部门。

      (五)加大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力度。对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利用会销、讲座等形式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影响力的案件。

      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局长周刚向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请各相关股室,各所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广新局联合执法,抓好抓好此项工作一定要让广大老百姓满意,让不满意变为满意。”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品牌315”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品牌315网,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品牌315网", http://www.pp315.com.cn。违反者本网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的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   服务项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中心备案:京ICP备17062871号
    编辑中心: 品牌315网编采中心  技术支持:橙天设计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