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登陆  |  注册成会员       工作人员查询:
     
  • 首页〉 > 信息之窗 > 内容
  • 蓬溪县成立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小组

    2018-08-11 09:58:26 | 来源 品牌315网

      品牌315网讯(郑一珍  佘学军)2018年8月7日,蓬溪县工商质监局、蓬溪县食药监局、蓬溪县公安局、蓬溪县文广新局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遂委办〔2018〕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会同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立即成立了“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工质局局长周刚任组长,副组长:县工质局副局长张世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监段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夏进,县文广新局电视台副台长雷雨。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监局消保股,由县工商质监局消保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各抽调一名股级以上干部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

      蓬溪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出:“一定要切实开展好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让广大老百姓放心、舒心的消费,切实开展好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为营造蓬溪县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切实行动起来。”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品牌315”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品牌315网,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品牌315网", http://www.pp315.com.cn。违反者本网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的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   服务项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中心备案:京ICP备17062871号
    编辑中心: 品牌315网编采中心  技术支持:橙天设计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