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成都限购后一位购房妹子嚎啕大哭:我要房子!我要家!”的视频火爆朋友圈。据称该购房者合同签了,首付给了,银行贷款也下来了,就差一个网签,结果撞上成都“史上最严”限购。3月26日,成都市房管局回应称,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网上签约产生纠纷的,除自身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外,还将受到严肃处理。
在这份《关于限购政策相关情况的说明》中,成都市房管局称,限购调控政策出台后,市房管局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及时进行限购政策知识问答,在房产分中心设置专门的咨询窗口,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并收集相关问题分类研究答复。针对限购政策实施之日前有未能及时网上签约的问题,说明如下:
限购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群众的合法的正常的居住需求,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的精神,还原住房的本来功能。
以诚实、真实的契约精神为前提,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依约处理限购政策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的问题。
对中介机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网上签约产生纠纷的,除自身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外,房管局也将依法予以处理。
据记者了解,如果依规操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通过房管部门网签系统,不存在“只差一个网签”这种情况。《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发企业应办理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用户认证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定购合同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买卖双方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商品房定购合同联机打印后,由网签系统生成定购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定购。
3月23日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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