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张静)近日,遂宁市消委会发布《2016年第二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2季度以来,遂宁市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
从消委会发布的投诉情况可以看出,商品类投诉量仍居首位,占投诉总量的71.43%,其中家用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前三位。
近年来,手机投诉一直处于高发态势。本季度手机投诉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8.82%,占投诉总量的15.87%。投诉内容包括质量问题和产品售后问题。
从发布的第二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看,服装鞋帽纠纷仍然不断,消费者“三包”问题仍是投诉主因。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原料、产地、等级、虚假标志或标志不明确等问题,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让消费者享受不到“三包”。
在二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情况中,电信、互联网服务投诉仍然是热点问题。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商家以赠送活动为由,让消费者在不知情情况下,改为高额的资费套餐或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为消费者开通增值业务。三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擅自延长消费者套餐使用时间,同时,宽带安装不及时,兆数宣传存在虚假,实际使用的兆数少于宣传的也是投诉的一大重点。
案例分享
消费者李先生向遂宁市消委会投诉于2014年8月在遂宁某通信营业厅购买号卡时签订协议保底消费期限是2年,6月公司通知李先生保底消费是4年,李先生认为该通信公司随意更改合同时间,要求合同时间为2年。经市消委会调查核实,李先生签订合同时间确实是2年,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通信公司在本月内为客户更改保底消费期限,结束时间是2016年8月1日,客户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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