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诚信很重要,否则就有可能被“记录在案”并曝光。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文明办、省高院、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南昌海关于3月30日联合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曝光了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宜春有2“老赖”名列其中。
宜春2名失信被执行人分别为:宜春市樟树市药都路52岁的杨平仔,执行法院为樟树市人民法院,未履行标的额为202.5万元及逾期利息;宜春市樟树市西堡105国道旁64岁的周蒋堂,执行法院为樟树市人民法院,未履行标的额为158.5万元及逾期利息。以上2名“老赖”被执行情形均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据了解,“诚信红黑榜”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义务且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即人们常说的“老赖”。我省已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中央要求,我省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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