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涉旅企业的10条涉旅不良信息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私自开展旅游业务、虚假宣传、诱骗游客……今后,哪家旅行社有这些问题,上网一查便知。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日前,省工商局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四川信用网”向社会公布首批9家涉旅企业10条涉旅不良信息,公示内容包括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行为类型、实施处罚机关等信息。
其中,三家旅行社因派遣没有导游资质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选择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未备案私自开展旅行业务被成都市旅游部门查处,一家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尚未取得经营许可,就擅自经营旅游客运服务,被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取得游客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业务给其他旅行社,用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另行安排购物或付费项目收取回扣,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旅行社也没有逃过相关部门的处罚。
据四川省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示的信息为四川省旅游局移送的2015年第四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根据省工商局、省旅游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通知》规定,四川省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公示的不良信息将与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行业中的资质获取、信用等级评定、表彰奖励、政策优惠等挂钩。四川是旅游大省,省工商局将加大力度推进工商、旅游、人民银行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通过公示涉旅不良信息,发挥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作用,促使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促进我省旅游市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