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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法二十年3·15打假维权九大典型案(事)例

    2015-12-17 10:25:33 | 来源 中国诚信品牌万里行组委会

    法制网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蔡岩红 今天,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在第二届3·15打假论坛上公布了“消法二十年3·15打假维权九大典型案(事)例”。

    一、王海购买假冒索尼耳机获双倍赔偿案\
    1995年3月25日,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12副假冒索尼耳机,8个月之后最终实现依《消法》获得双倍赔偿,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并从此步入职业打假,成为我国职业打假第一人,并因此推动形成了消费打假维权领域的“王海现象”,对提高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推动消费者运动、促进职业打假人群体的产生和发展壮大,发挥了里程碑的作用。
     
    二、河山购买假冒徐悲鸿画获双倍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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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及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其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法律实践,河山于1996年主动“以身试法”,两次在购买了徐悲鸿假画,并诉至法院,获得双倍赔偿判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我国首例疑假买假打假的案例,开辟了我国消费者打假维权、双倍赔偿的先河,也催生了一批又一批的职业打假人。
     
    三、丘建东“电话服务欺诈双倍索赔”案\
    原任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法律工作者邱建东,从1996年和1997年,三次状告原邮电局未执行其向公众公布的夜间半价政策,以邮电局价格欺诈为由,根据消法提出索赔1.2元的官司,并最终获得胜诉。原国家计委价格司也因此事件专门发文要求各地价格监管机关督促落实电话费半价政策。该事件开辟了服务欺诈双倍赔偿的先河,并由于其小额诉讼标的而具有公益诉讼的性质,达到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叶光携手媒体披露打击假冒伪劣“一次性注射器”案\
    著名职业打假人叶光,1997年从重庆酒类专卖局辞职,正式开始个人打假生涯叶光。1998年开始与媒体合作,在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假冒伪劣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制造窝点调查,足迹遍布成都、西安、郑州、兰州、济南、哈尔滨、长春、沈阳、昆明、重庆等城市,引起媒体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卫生部、工商总局等多个部门的重视。最终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整治下,使猖獗了近十年的假冒伪劣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得到全面清理,多名违法犯罪分子被判刑伏法。
     
    五、杨连弟、李刚打击企业虚假宣传并引发“牙防组非法认证”案\
    2004年,著名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及其团队,对国内外多家著名牙膏厂家及其销售商家提起诉讼,状告这些企业在牙膏广告上标注具有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由此牵涉出“全国牙防组”对这些著名牙膏企业的虚假认证问题,引发了后来公益诉讼工作者李刚律师的注意,并起诉“全国牙防组”。受理法院向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随后,国家有关部门依次对“全国牙防组”进行了专项调查,最终取缔了“全国牙防组”。本次事件成为由消费者打假维权发起,并联合媒体、律师打击“大型企业与社会机构联手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

    六、张晓红、邢志红购买假冒进口劳力士手表获双倍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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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7日,山西省河津市的消费者职业打假人张晓红、邢志红夫妻在西安民生百货解放路店,花20.538万元买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之后发现是假冒劳力士手表,随即以商家欺诈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商家,要求依消法进行双倍赔偿,结果一审被判败诉。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历经法院三次审判,最终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该型号手表没有合法进口手续和合法来源证明,系假冒伪劣产品,最后得到法院的支持,获得双倍赔偿。相关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和宣传,对消费者防范假冒进口奢侈品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七、中国质量报记者杨荣坚调查曝光“特殊方式注水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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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日,中国质量报发表了该报记者杨荣坚的一篇《辽源天人牧业光环背后竟如此生产——触目惊心的注水肉“加工”全揭秘》的文章。其中报道的事件由杨荣坚组织相关调查人员和线人经过三个月的卧底调查后形成的,披露了吉林辽源天人牧业公司非法为生猪注射沙汀胺醇“药剂”、苏丹红和明胶的“注水猪事件”。事件一经披露,促使吉林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取缔了该企业,将企业法人移送司法机关判刑17年,同时打掉了长期活跃在东北各地的专业违法从事生猪有害药物注射的团伙。
     
    八、刘殿林打假团队购买假冒“国四”轻卡获三倍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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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职业打假人刘殿林,2013年初,率领其团队开展“国二假冒国四发动机”轻卡汽车打假行动,先后在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四川、福建、海南等地购买了凯马、唐骏等9个品牌的63辆假冒轻卡汽车,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实名举报销售商和生产商,在10个法院立案35起,先后获得八个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了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没企业违法销售款305万余元,没收伪劣汽车52辆,销毁拆解17辆,责令召回68辆,累计获得三倍惩罚性赔偿金额580多万元,部分非法生产销售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在汽车行业引起了强大震动,致使“国二冒充国四发动机”假冒伪劣柴油轻卡汽车在国内市场绝迹。
     
    九、李学寅率先组织策划推出“王海现象”等系列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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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8月4日,时任中国消费者报以《刁民聪明的消费者》为题,率先独家披露了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购假索赔的情况。该报社系统策划了消法双倍赔偿事件的系列报道,旗帜鲜明地支持王海的打假行动。同年11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社独家策划并联手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了主题为“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的座谈会,引发了全国对“王海现象”的大讨论,对推动全国深入贯彻消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特别是法院系统在审理购假索赔适用法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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